專利申請預審,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預審請求人應為知識產(chǎn)權保護中心備案單位;
(2) 專利申請的預審材料通過知識產(chǎn)權保護中心的專利預審系統(tǒng)進行提交;
(3) 與其他單位共同申請的,預審請求人應當作為第一申請人;
(4)預審案件的分類號應當屬于知識產(chǎn)權保護中心的專利申請預審服務領域;
(5) 不具有其他不予受理的情況。
其中,專利申請存在以下情形也無法獲得專利申請預審服務:
(1) 通過PCT提出的專利國際申請或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PCT國際申請;
(2) 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所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和發(fā)明專利;
(3) 分案申請;
(4) 根據(jù)《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條所規(guī)定的應當進行保密審查的申請。關于實施強制許可的使用費的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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