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遠市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通知
各縣(市、區(qū))科技局、高新區(qū)科技信息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6年清遠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工作,根據《清遠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勵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清遠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勵實施辦法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現將推薦2016年清遠市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項目的條件
推薦項目應符合《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條件。具體要求如下:
(一)推薦項目應是已通過市級以上(含市級)科技成果評價(含鑒定、省級以上科技項目的驗收、評審、評估、專利授權確認、行業(yè)審定等),并已進行市級以上(含市級)科學技術成果登記的重大科技成果。未進行科技成果登記的項目需在申報獎勵前補辦登記手續(xù),科技成果登記需提交《科技成果登記表》、成果證明材料、科技成果登記電子數據各一份。成果登記使用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簡易版)v6.0或以上版本。
(二)成果應用推廣時間在1年以上(即2015年9月21日前已應用);對涉及有審批要求的項目,必須提交相應的行業(yè)許可批準證明材料(如新藥、醫(y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農藥、化肥、獸藥、食品、通信設備、電力設備、壓力容器等),且獲得批準時間達到1年以上,即2015年9月21日前已獲得審批。土木建筑工程類項目要提交2015年9月21日前的工程驗收報告?;A研究類項目其代表性論文、論著公開發(fā)表時間需在1年以上(即2015年9月21日前發(fā)表)。
(三)推薦項目必須是在我市轄區(qū)內研究開發(fā)、應用推廣,或者屬于我市為第一完成單位或完成人與國內外合作研究開發(fā)的成果。
(四)推薦單位在推薦項目時,應征得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同意。凡存在知識產權、項目完成單位和完成人等方面有爭議的,在爭議未解決前不得推薦參加評審。
二、申報推薦材料的要求
(一)各項目完成單位登陸清遠市科技業(yè)務綜合管理系統(網址http://qystms.gdsti.net/stms/main.jsp)進行網上申報,登陸后按以下步驟操作:業(yè)務申報—申報審批審核業(yè)務—清遠市科學技術進步獎。
(二)書面推薦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經市科技局在申報系統審核通過后打印生成;附件需與上傳到系統中的文件一致,上傳的附件原則上應是原件掃描,且清晰可見。書面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在封面標注為原件。主件和附件合并膠裝,申報材料需加裝封面并附目錄。申報單位對用于報獎的知識產權和論文等須作出不存在爭議并有效的承諾(承諾函,附件3)。
(三)市科學技術獎將合理調整各領域的權重,請各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大力發(fā)動工農業(yè)領域科技成果申報,各推薦單位應按照《清遠市科學技術獎勵推薦項目形式審查注意事項》的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發(fā)現資料不齊全的項目及時退回補充完善。
(四)書面推薦材料由推薦單位收集齊全,加蓋推薦單位公章后統一送至市科技局受理窗口,并同時提交《清遠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項目匯總表》1份。
三、受理時間、地點
(一)推薦材料受理時間為:常年受理,當年9月21日(業(yè)務系統受理截止時間)前受理的材料列入當年評審,9月21日后受理的材料列入第二年評審。2016年推薦項目書面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30日,請各推薦單位按時報送材料,逾期列入下年度評審。
(二)咨詢方式:
廣東省科技咨詢服務中心咨詢服務部
電話:020-62918343 13580397020
聯系人:李英連
QQ:2851369701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qū)東莞莊一橫路116廣東省生產力促進中心十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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