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技術改造項目補貼,采用事前和事后兩種獎勵方式,申報技術改造項目專項資金時,應滿足廣東省技術改造項目申報條件。廣東省技術改造項目補貼政策最新,如下:
(一)設備事后獎勵方式。對珠三角地區(qū)符合條件的技術改造項目按設備購置額不超過20%予以獎勵,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符合條件的技術改造項目按設備購置額不超過30%予以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額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原則上按地區(qū)獎補比例上限予以支持,地區(qū)內(nèi)獎補比例保持一致,具體獎勵比例根據(jù)競爭性評審遴選后的項目設備更新額度等因素確定。
(二)設備事前獎勵方式。2019年度已獲支持的設備事前獎勵技術改造項目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完工并通過驗收后,按實際設備購置總額核算獎勵金總額,項目最終所獲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按原計劃設備購置總額核算的獎勵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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