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政策支持對象
(一)申報單位應是在廣東省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yè)企業(yè)。
(二)申報產品應屬于最新版的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或《廣東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最末級目錄相對應的產品,且已實現銷售(申報產品的最終用戶單位和申報單位應不存在股權控制關系)。
(三)申報產品應具有關鍵核心技術的自主知識產權(已授權發(fā)明專利,不得為外觀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發(fā)明專利內容必須與申報產品核心技術密切相關)。
(四)成套裝備產品的自主化率(即成套裝備產品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采購國產化的設備及部件價值量占整套裝備價值量的比例)必須達到70%及以上。
(五)同一申報單位申報多個產品的,所用專利應不存在重復使用的情況。
(六)同一申報單位申報系列產品的,每個裝備產品應有重大技術創(chuàng)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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