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珠海市促進集成電路產業(yè)發(fā)展項目征集申報時間、獎勵
為貫徹落實《珠海市大力支持集成電路產業(yè)發(fā)展的意見》和《關于促進珠海市集成電路產業(yè)發(fā)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珠府辦〔2020〕13號),增強產業(yè)核心競爭力,培育產業(yè)生態(tài),提升產業(yè)鏈水平,加快推進我市集成電路產業(yè)發(fā)展,現(xiàn)組織開展2023年度珠海市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fā)展專項資金(促進集成電路產業(yè)發(fā)展用途)項目征集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一)形式初審
請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電子檔按照“納稅所在區(qū)-2023年市級集成電路-企業(yè)簡稱-項目簡稱”命名并壓縮打包,于6月19日18時前發(fā)送至聯(lián)系郵箱。我局將于6月30日前形式初審意見告知各申報單位。
(二)網上填報
各申報單位根據我局形式初審意見修改完善申報材料后,于7月3日10:00至7月10日18:00期間,在珠海市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網址:https://113.106.103.75/#/home)填報項目資料,我局網上受理截止時間為7月14日。
二、支持方向、標準和方式
本次2023年度珠海市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fā)展專項資金(促進集成電路產業(yè)發(fā)展用途)項目征集共有七個專題方向,具體支持方向、標準和方式如下:
(一)支持集成電路芯片MPW流片和工程產品首輪流片(專題1)
1.支持集成電路芯片MPW流片。對開展多項目晶圓(MPW)流片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yè)、高?;蚩蒲袡C構,按照不高于流片費用的7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金額上限為300萬元。
2.支持工程產品首輪流片。對完成工程產品量產前全掩膜首輪流片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yè)、高?;蚩蒲袡C構,按照不高于首輪流片費用的5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金額上限為500萬元。
3.對符合條件的該類項目采用事后補貼方式支持。
(二)支持EDA工具軟件購買、租用和研發(fā)(專題2)
1.支持EDA工具軟件購買。對購買EDA工具軟件(含軟件升級費用)的集成電路企業(yè)、高?;蚩蒲袡C構,按照不高于當年實際支出費用的3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上限為200萬元。同一份EDA工具購置合同最高補貼年限為三年。
2.支持EDA工具軟件租用。對租用集成電路公共服務平臺EDA工具軟件的集成電路企業(yè)、高校或科研機構,按照不高于其實際支出費用的5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金額上限為300萬元。
3.支持EDA工具軟件研發(fā)。對從事EDA工具軟件研發(fā)的集成電路企業(yè)、高校或科研機構,按照不高于EDA研發(fā)費用的5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上限為1000萬元。
4.對符合條件的該類項目采用事后獎補方式。
(三)支持測試驗證(專題3)
對開展工程芯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測試驗證及相關認證的單位,按照不高于實際發(fā)生費用的5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上限為3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該類項目采用事后補貼方式支持。
(四)支持企業(yè)做大做強(專題4)
1.支持集成電路設計研發(fā)類企業(yè)。對集成電路設計研發(fā)類企業(yè),2022年年度主營業(yè)務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15億元、20億元的企業(yè),分別給予不高于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600萬元、8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2.支持集成電路制造、封裝測試、裝備及材料企業(yè)。對集成電路制造、封裝測試、裝備及材料企業(yè),2022年年度主營收入首次突破3億元、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不超過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15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3.同一企業(yè)若滿足多項條件,按照“從優(yōu)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對符合條件的該類項目采用事后獎補方式支持。
(五)支持并購高端項目(專題5)
對我市企業(yè)并購國外集成電路(含半導體)領域企業(yè)且并購規(guī)模達1億元人民幣以上,在其依法取得目標企業(yè)出售資產的100%所有權或標的管理控制權(持有標的股權達51%)后,按照不高于并購金額的5%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總額不高于20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該類項目采用事后補貼方式支持。
(六)支持產業(yè)鏈上下游聯(lián)動發(fā)展(專題6)
1.支持采購我市集成電路企業(yè)自主研發(fā)設計的芯片或模組。對年度銷售額達10億元的系統(tǒng)(整機)和終端企業(yè),采購珠海市集成電路企業(yè)自主研發(fā)設計的芯片或模組,按不高于首次采購金額的4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上限為500萬元。
2.支持采購或測試驗證我市自主研發(fā)生產的集成電路關鍵核心設備和材料。對集成電路制造、封測企業(yè),采購或測試驗證珠海市自主研發(fā)生產的集成電路關鍵核心設備和材料,按不高于首次采購金額的4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上限為1000萬元。
3.對符合條件的該類項目采用事后補貼方式支持。
(七)支持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專題7)
對集成電路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的科研與檢測設備、大型工具軟件升級購置等條件建設費用,根據服務企業(yè)的數量給予一定比例補貼,單個平臺年度補貼金額上限為500萬元。該類項目為競爭性項目,采用事前直接補助方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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